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办法》(宝文理院学字〔2023〕9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2025学年继续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现就本学年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经2024年7月4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2024-2025学年全校共设置勤工助学岗位176个,各单位岗位数量详见《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聘任对象
原则上勤工助学岗位的招聘对象为道德品行良好、学习刻苦努力、无违纪行为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三、工作程序
(一)聘任阶段
1.有意向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含2024级新生)下载打印《宝鸡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并填写有关内容。经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后,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
2.各单位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数,结合本单位实际,经线下面试,确定聘任人员,原则上每岗聘用一名学生,签订《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领取并发放《勤工助学成长手册》,建立本学年勤工助学档案。
3.各单位于2024年9月2日开始勤工助学,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全校本学年勤工助学档案。
(二)管理阶段
1.各单位负责对参加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重点关注和培养2024级新生,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2.各单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应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校园管理为前提,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勤工助学仅限在校内开展,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工作。负责老师要对学生工作表现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及时填写《勤工助学成长手册》。为便于工作开展,各单位负责老师及时加入工作群(QQ群号:637484936)。
(三)考核阶段
1.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办法》(宝文理院学字〔2023〕9号),勤工助学酬金为480元/岗/月。负责老师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后足额发放酬金。
2.各单位原则上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宝鸡文理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bwl_zxk@126.com,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报送财务处,财务处将酬金划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勤工助学工作是我校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和助困功能。
2.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业。各单位应依法依规维护勤工助学学生权利,勤工助学学生应依照规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