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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13    点击量:

音乐学院:

为了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追求卓越,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一年级专业前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极个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名额分配

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审时间及材料报送

在9月28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初评及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提交学院初评结果及相关信息,并报送以下材料:

1.XX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小组、名额分配、公示情况、举报处理、评审结果等。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版与电子版,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

3.《2021-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4.《2021-2022学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统计表》(附件4)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5.参评学生手写申请书。

6.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7.学生所在年级同一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

8.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加盖学院公章。

9.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10.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四、评审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学生申请前,积极召开线上动员会,保证学生及时了解申请条件和评审流程。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开展民主评议,保证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留存好评审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2.认真审查,按时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上报教育部,各二级学院要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材料说明填写。各种材料报送须及时、完整、准确,按照统一要求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3.强化监督,规范存档。在评审期间,学校设立咨询、投诉电话:0917-3566002,电子邮箱:bwl_zxk@126.com。国家奖学金送审的原始材料经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审查通过后返还二级学院归档保存五年。

附件:   附件1: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21-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附件4:2021-2022学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统计表.xlsx

                      学生处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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