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音乐学院琴房管理制度,提高师生安全、高效使用琴房的意识,现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严禁携带饮品、食品进入教学楼和琴房。
2、严禁私自挪动教学设备设施或将水杯放在钢琴上。
3、严禁将钥匙带出教学楼或私配琴房钥匙。
4、严禁在练琴期间封堵琴房瞭望窗。
5、严禁在教学区乱涂乱画、钉挂物品。
6、进入琴房首先检查琴房公共财产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7、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恶意破坏将加倍重罚。
8、离开琴房要做到“三关两盖”,三关:关窗、关灯、关门,两盖:盖琴盖、盖琴布。
9、以上规定请自觉遵守,否则将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