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五届校党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3日对音乐学院党委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此次巡察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音乐学院党委在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党组织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巡察组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列席会议、走访调研、受理信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信访渠道如下:
第一巡察组工作室地点:高新校区艺术楼201B办公室
值班电话:13289185190
值班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xcb3566198@163.com
巡察意见箱地点:高新校区艺术楼206会议室门口
信访时间截止11月8日,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